通知
權利人認為建筑學院網站及APP展示的、搜索及鏈接服務中被存儲的、被搜索的或者被鏈接的作品侵犯了其合法權益,可向我們提交書面通知,要求建筑學院刪除該涉嫌侵權作品,或者斷開該涉嫌侵權作品的鏈接。書面通知需權利人親筆簽名,權利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則需加蓋公章。建筑學院收到此類書面通知后,將刪除涉嫌侵權的作品或者斷開涉嫌侵權作品的鏈接,并同時將通知書轉送涉嫌侵權作品的提供者。 通知應包括以下內容: 1、認為構成侵權的初步證明材料; (1)權利人的權屬證明材料:權利人的權屬證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有權機構頒發的版權證書、作品首次公開發表或發行日期證明材料、創作手稿、經權威機構簽發的作品創作時間戳、作品備案證書等。 (2)被投訴方的行為構成侵權的證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被投訴方的行為構成對權利人侵權的有效證明材料等。 (3)通知的格式可參考本文附件。 2、請提供要求刪除或者斷開鏈接的涉嫌侵權作品準確名稱和網頁地址或者網頁內位置。 3、請提供權利人姓名(名稱)、身份證或護照復印件(對自然人)、營業執照等組織登記證明復印件(對組織)、聯系方式、聯系地址、相關授權證明等證明權利人主體身份的材料。 4、權利人應在書面通知中保證所陳述和提供的相關材料皆是真實、有效和合法的,否則權利人保證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法律責任(包括但不限于賠償各種費用及律師費)。
反通知
涉嫌侵權作品提供者(即反通知人)收到建筑學院轉送的通知書后,認為其提供的作品并未侵犯權利人權利的,可向建筑學院提交書面反通知,要求恢復被刪除的作品或被斷開的作品鏈接。反通知需反通知人親筆簽名,反通知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則需加蓋公章。反通知應當包含下列內容:
1、認為不構成侵權的初步證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相關有權機構頒發的對作品享有版權的權屬證明、作品首次公開發表或發行日期證明材料、創作手稿、經權威機構簽發的作品創作時間戳、作品備案證書等能證明作品提供者擁有相關權利的有效權屬證明材料。
2、要求恢復被刪除的作品,或者被斷開鏈接的作品的準確名稱和網頁地址或者網頁內位置;
3、反通知人的姓名(名稱)、身份證或護照復印件(對自然人)、營業執照等組織登記證明復印件(對組織)、聯系方式、聯系地址、相關授權證明等證明反通知人主體身份的材料。
4、反通知的格式可參考本文附件。
反通知人應保證反通知中的陳述和所附相關材料皆是真實、有效和合法的,并保證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法律責任。
建筑學院收到反通知人的反通知后,將恢復被刪除的作品或者被斷開的作品鏈接,同時將該反通知轉送權利人。
建筑學院對恢復被刪除作品或者被斷開作品鏈接的行為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權利人不得再通知建筑學院刪除該作品或者斷開該作品的鏈接。
郵寄地址:
廈門市湖里區岐山路388號2樓 郵編:361006
聯系郵箱:tougao@archcollege.com
聯系電話:0592-6259731
附件(國家版權局發布的示范格式):
1、要求刪除或斷開鏈接侵權網絡內容的通知(示范表格)【word文件】
2、《要求恢復被刪除或斷開鏈接的網絡內容的說明》【word文件】
3、《要求刪除或斷開鏈接侵權網絡內容的通知》填寫說明【word文件】